挡烟垂壁在消防验收时的常见问题规范正确做法!
1,有些娱乐场所,建设单位因美观需要而不设固定式挡烟垂壁;
2,供货单位没有按设计图纸要求选择挡烟垂壁的材质;
3,民用建筑中的挡烟垂壁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4,敞开楼梯间开口部位未设挡烟垂壁。
规范要求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2.1条、第4.2.3条、第4.6.2条。
参考:《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第4.2.13条。正确做法
(1)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
(2)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3)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
(4)若有美观要求,建设单位可要求设计采用活动式挡烟垂壁,活动式挡烟垂壁作为消防设施应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供货单位需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资料来证明挡烟垂壁的不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