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烟垂壁在消防验收时的常见问题规范及正确做法!
问题3
(1)活动(电动)挡烟垂壁未设置现场手动开启装置。
(2)防烟分区挡烟垂壁与吊顶凹凸造型交界处,未将凹凸造型处封闭;
(3)挡烟垂壁与墙柱之间留有较大缝隙而未加以填补,造成挡烟垂壁不能完全封闭,挡烟功能失效。
规范要求《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5.2.5条、第6.4.4条第2款。正确做法
(1)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2)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3)设计图纸应注明活动式挡烟垂壁现场手动执行机构的安装位置和高度,手动执行机构的数量要与活动式挡烟垂壁相匹配。
(4)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m~1.5m之间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